深圳侦探事务所: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文章来源:[admin]时间:2024-03-04 14:11:53 点击:110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一般应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具体情况讨论: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还贷或者出首付款者用个人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二、婚后收益问题 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既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既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归属与夫妻共同财产,而把预期经济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三、夫妻共同财产终止情形 1、因夫妻约定而深圳市私家侦探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 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及财产分割开始。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诉宁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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